沿海专用标

专用标志按用途划分,主要用于标示以下8类水域:
(1)锚地:船舶停泊及检疫锚地等。
(2)禁航区:军事演习区、禁航水域等。
(3)海上作业区:海洋资料探测、航道测量、水文测验、潜水、打捞、海洋开发、抛泥区、测速场、罗经校正场等。
(4)分道通航:分道通航区、分隔带等,当使用常规助航标志标示分道通航可能造成混淆时可使用。
(5)水中构筑物:海上风电场、电缆、管道、进水口、出水口等。
(6)娱乐区:体育训练区、海上娱乐场等。
(7)水产作业区:水产定置网作业区和养殖场等。
(8)横越区:船舶横越航道的区域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