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道信息标的功能、形状、颜色和灯质应符合下列规定。
功能:揭示航道前方城市、港口、水上服务区、锚地、枢纽、船闸、航道管辖分界点、分汇流口等的名称、方向、距离、航道里程,或航道保护等信息。
形状:两根立柱上端装矩形标牌一块;标牌上根据需要绘制箭形、文字、图案、数字、字母等其中文字、数字、字母等应符合GB17733 的规定。
颜色:标牌为绿底或蓝底;箭头、箭杆和文字、图案、数字、字母均为白色;立柱为黑、白色相间斜纹或者蓝、白色相间斜纹或全白色。
灯质:可利用光电设施显示信息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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